| 第二章 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拍照守則 鳥類動物 當鳥類照片作為鑑定使用時,全身照必須能清楚顯示頭部、頸部、胸部、身體側面、尾部及腳【圖4-1,圖4-2,圖4-4】,並應多拍幾張以顯現各部位及不同姿勢時的細部特徵。 拍攝鳥類時,有些鑑定特徵無法由全身照看出,最好是請助手將鳥捉住,擺成固定的姿勢或展現特殊的部位。例如:頭部特寫【圖4-6】、體側特寫【圖4-11】、翅膀背面【圖4-9,圖4-13】、翅膀腹面【圖4-10,圖4-12】、尾羽【圖4-7】、腳趾【圖4-8】。 1.全身照 a.體側:大型鸚鵡類多站立於棲枝上,選擇拍攝角度要儘量表現全身之特徵【圖4-1】。有些鸚鵡類的特徵差異極小,拍攝時儘量多拍,並表現各部位及不同姿勢時的細部特徵【圖4-2】為黑嘴亞馬遜鸚鵡體側。鑑定案件中,最常見的是鸚鵡類【圖4-1】和鷹鷲類【圖4-3】,猛禽 類站立時的姿態,也可提供分類特徵。 b.前胸【圖4-4】。 c.背面:由拍攝全身照背面,可顯現白色的尾上覆羽【圖4-5】。 2.特寫照 局部特寫需拍到頭部、體側、前胸、翅膀背面、翅膀內面、尾部背面、尾部腹面、腳部等部位。 a.頭部: 只要顯示側面即可,但是必須清楚的顯現嘴部的形狀和顏色,可強調頭部之角度【圖4-6】。 b.前胸: 需拍到喉部,注意有無斑塊、環帶、條紋等特徵【圖4-3】。 c.尾部: 最好能用手將尾部羽毛展開,並分成背面和腹面拍攝;尾羽展開時,可清楚顯示羽色及花紋【圖4-7】。 d.腳部: 鳥類的腳部特徵,也是辨認時的重要依據【圖4-8】;需顯示腳趾形狀、腳趾數與排列方式。 e.翅膀: 應同時拍攝翅膀背面【圖4-9】及翅膀腹面【圖4-10】,可提供更多鑑定所需的資訊。 3.手持拍照: 可強調身體側面特徵【圖4-11】。可呈現展翅之腹面特徵【圖4-12】。可強調展翅之背面特徵【圖4-13】。 |